晋江市出台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15.03.2017  15:05

  近日,晋江市出台《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晋江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方案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完善。一是保险对象。除农村住户外,增加街道办事处住户和购买该市住房的居住证住户为保险对象,做到保险对象全覆盖;二是保险额度。增加叠加保险,保费每户12元,其中普通住户自缴3元/户(低保、五保个人自缴保费由政府负担),政府补贴9元/户,每户最高理赔金额从15000元/户增加到30000元/户,提高了群众灾后修葺重建住房的资金保险能力;三是承保方式。此前保险协议都为市民政局与人保财险晋江分公司之间签订,从《方案》开始增加叠加保险协议由保险公司与各镇(街道)或村(社区)签订,起到宣传作用,让农村住房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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