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以“套路贷”形式敲诈他人钱财、成立网贷公司网罗人员非法催债……9月30日,晋江市人民法院公开集中宣判4起非法讨债涉恶案件,20名被告人获刑,其中最高获刑12年3个月。在晋江法院,像这样的集中宣判活动已开展了10多次,彰显了该院铁腕扫黑除恶的力度和决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晋江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突出依法办案,精准“打财断血”,积极回应群众期待,纵深推进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该院努力克服疫情等对审判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行“云审判”,以依法高效审执结黑恶案件为目标开展案件攻坚,专项斗争取得良好成效。
截至目前,晋江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63件327人,审结60件301人,收、结案数以及被告人数均居泉州市基层法院第一;判处罚金1673.8万元,没收5名被告人个人财产,责令退赔和追缴违法所得2274.5万元,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9月30日,晋江法院集中宣判4起非法讨债涉恶案件
高点站位发挥“头雁效应”
“全体起立!现本庭宣判如下……”早在两年前的2018年9月30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由晋江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水深担任审判长的蔡某源等3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庭审落下帷幕,百姓拍手称快。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全局性政治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人民法院作为最后一环,也是关键一环,必须提高政治站位!”陈水深表示。
晋江法院召开“扫黑除恶”审判委员会专门会议
晋江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陈水深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各主要庭室负责人为成员,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刑事审判部门相关负责人分别担任主任、副主任,统筹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院长及主要分管领导严格按照“四个亲自”要求,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工作推进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强化政治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实时掌握专项斗争信息和进度,召开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专题会,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指定联络员,设立专项经费,切实抓紧抓实抓细专项斗争。
思想上足够重视,行动上身先士卒。主动带头承办涉黑恶案件,这对晋江法院院领导来说早已非新鲜事。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水深,党组成员、副院长丁银汉,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维山,扫黑办主任、刑一庭庭长刘基荣,原党组成员张小燕(挂职)均参与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鼓舞了干警士气。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晋江法院领导承办涉黑恶案件16件52人,办结数位居全省基层法院首位,并因此形成院领导常态化办案工作格局。
狠抓质效推进“案件清结”
当前,涉黑涉恶案件已进入审判的高峰期,让每一个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都受到法律的严惩,是专项斗争的内在要求。为此,晋江法院咬定3年为期的目标不放松,狠抓审判质效,全力推进以“案件清结”为重点的收官任务。
针对涉黑涉恶案件案情复杂、审判难度大等实际情况,每次召开庭前会议、开庭审理或集中宣判前,晋江法院均提前预判风险,并积极争取政法委支持,充分发挥公安、镇街、司法局等合作资源优势,确保庭审、宣判工作顺利开展。组建以业务骨干为核心的审判专业团队,实行“难案精办、普案快办、简案速办”的办案机制,集中优势审判力量攻坚疑难复杂案件,力争快审快结涉黑恶案件。如2018年9月,仅用23天便审结王某辉等14人涉黑一案,取得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门红”。
同时,注重业务能力提升,通过案件指导、庭审直播、现场观摩等方式,加强干警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培训;借助专业法官会议“智囊团”作用,定期召开涉黑涉恶案件专题会议,研讨黑恶案件事实的把握和法律适用难题,制定指引清单,明确特征形式、犯罪构成、量刑要求,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提高办案质效。
根据案件情节和相关证据,该院有针对性地提出认罪认罚建议,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并根据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时间节点、案件阶段和案情,区分从宽幅度,强化教育感化,营造“坦白交代、认罪服法才是唯一出路”的强大声势,提升办案效果,节约司法资源。
泉州中院督导晋江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我们率先在全市两级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被告人李某芳等16人涉黑一案,该案庭审前有14人认罪认罚,庭审中审判长根据案情和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庭调查和讯问,最终促成其余2名被告人在庭审中认罪认罚,使原本计划3天的庭审缩短至1天,且案件宣判后16名被告人均服判,达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刘基荣介绍。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切实解决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开庭提押困难等审判难题,晋江法院全面推行“云上法庭”,替代传统庭审、提讯模式,全力打好“六清”行动攻坚战,确保扫黑除恶力度不减、工作不松、标准不降。今年以来,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均通过“云法庭”模式进行庭前会议、庭审、宣判等审理工作,目前已审结涉黑案件7件20人、涉恶案件11件74人。
打财断血防止“死灰复燃”
“该案件的执行彰显法律公正威严,使得被害人及时挽回损失,让老百姓能安稳地生产生活。”7月8日,一起涉黑恶案件当事人的律师和身边的被害人领取完退赔款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并向承办法官致谢。
当天,到晋江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领取执行款的涉及两起涉黑恶案件被害人,共2人、6家单位,合计发放金额54万余元。
6月5日,晋江法院举行“扫黑除恶、打财断血”执行攻坚战动员会
7月8日,晋江法院开展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专项行动
“财源是黑恶势力由小到大、坐大成势的重要原因,如果不彻底铲除,很容易出现打而后生、死灰复燃的恶性循环。”晋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晓军的话一针见血。因此,该院在推进“案件清结”的同时,紧盯“打财断血”,做好财产刑执行“后半篇文章”。
据了解,晋江法院成立涉黑恶势力刑事裁判财产部分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小组,院长挂帅,专人专办,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今年7月初,陈水深亲自带队,开展“亮剑八闽——扫黑除恶 利刃行动”,剑指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被执行人。
同时,加快审执衔接,涉黑恶案件生效后,财产刑信息全部移送执行立案,并依托网络查控系统对涉案被执行人名下的全国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等资金明细、有价证券、不动产及车辆等进行全面清查。加快分类处置,建立专门台账,对查询到财产的案件及时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到监管场所提审被执行人或实地走访被执行人住所地,核查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及财产状况,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渠道,公开征集33名涉黑恶案件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确保财产不遗漏。
在此基础上,该院加快财产变现。做足被告人和家属工作,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促使家属代为履行;及时处理扣押的涉案财物和移送的相关财产线索,对确属“黑财”的依法退赔被害人或上缴国库,对与案件无关的财产及时返还,提升财产处理效率。
被执行人杨某敬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7月8日,执行干警经多方调查获悉杨某敬因土地征收补偿获两套房产,立即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该两套房产进行查封并做好现场查封,后对杨某敬名下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该套房产进入拍卖后,杨某敬之子缴纳了部分罚金45万元。
截至目前,晋江法院已受理“黑财”执行案件37件,涉案金额2647.51万元,执结案件27件,执行到位金额1376.84万元。
建章立制助力“长效常治”
“管得长远才能治得彻底。”陈水深认为。晋江法院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综合治理,推进标本兼治,通过建章立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
该院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在专项斗争开展过程中梳理工作经验,建章立制,发挥“后发优势”,先后形成了“难案精办、普案快办、简案速办”“认罪认罚从宽”“打财断血”“1+2+3+N”等办案机制或工作机制,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在‘1+2+3+N’工作机制中,‘1’指由院(庭)长表率,带头承办重大涉黑涉恶案件;‘2’指成立审判团队和专业法官会议;‘3’指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N’指多方联动确保庭审安全。”丁银汉介绍。
7月8日,查封别墅促使一起涉黑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父亲主动缴款
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社会综合管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和行业监管中出现的管理漏洞,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整治行业领域乱象,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如2019年6月,在审理以被告人许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强迫交易一案中,该院针对建筑工程存在的承发包行为、工程造价款等方面问题向住建局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住建局加强对全市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执法检查。
此外,制定《线索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发动各庭室通过案件复查、日常排查、内部彻查、走访排查、接受举报等方式,全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深挖彻查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截至目前,共摸排涉黑恶线索53条,均已依照规定全部转送晋江市扫黑办摸排打击组、纪委监察等部门处理,提高线索战果转化率。
2019年7月10日,被告人林某仕等1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宣判
扫黑除恶“扫”出了天朗气清,“扫”出了一方安宁。“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之年,也是探索长效常治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的总体要求,既在案件保质提速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打好打赢专项斗争收官之战,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陈水深坚定地说。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