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中小学生对校服选择有“发言权”

19.11.2015  13:02

  日前,晋江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生统一着装管理工作的通知》。今后,晋江中小学校校服选用和式样遴选都要采取评议推荐,并引入家长、学生及社会各方参与。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

  《通知》规定, 学生在校期间,最多只能有一种校服款式,夏款、冬款校服采购各不得超过两套。学校在校服采购时,要填写《采购申报表》呈送晋江市教育局审核后报政府采购办批准,方可按规定程序组织采购工作。各级各类学校不得直接指定统一着装生产经营企业。 需要注意的是,新修订的福建省《学生服装》地方标准已于2015年11月12日起实施。该标准将作为我省今后校服生产、采购、检验、仲裁的依据。今后学校采购学生服装要严格符合以上标准,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

  接下来,晋江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学生统一着装采购、收费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各单位学生统一着装管理工作特别是校服选用、招投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