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三措施提升惠民保险实效

12.05.2016  09:55

  2016年,晋江市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托底线”原则,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制度,确保保险灾害风险转移工作实效。一是广覆盖。晋江市财政全额出资510余万元进行统保加保,将本地户籍居民、外来居民和街道、农村住房(含安置房)统一纳入自然灾害公共事业公众责任保险和居民房屋财产保险保障范围,实现“城乡一体、同城同待遇”。二是保基本。居民不需承担保费,自然享受人身财产保险保障,遭遇突发自然灾害、公共事件导致人身伤亡或住房倒损,可获得保险理赔,其中人身伤亡最高赔偿10万元、房屋受损最高1.5万元。三是托底线。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户,在遭遇房屋因灾受损的情况下,可再按核定比例获得额外保障,最高限额1万元。

 

(晋江市民政局 吴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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