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千万综治保险惠及“新晋江人” 家财盗抢险覆盖至石狮

01.04.2016  12:59
  

  福建新闻网晋江3月31日电(庄凌龙

  颜雅丽 龚桂发)从今年4月1日起,“新晋江人”在晋江因遭遇盗窃、“两抢”、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等造成损失,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及时理赔。31日,记者从福建晋江市 综治办、公安局了解到,今年晋江将持晋江市公安局签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并实际在晋江居住的外来人口纳入社会治安综合保险(以下简称“社会综治险”)保障范围,实现“新老晋江人”一视同仁、同样待遇。

  据介绍,去年4月1日起,晋江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启动试行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服务,市政府投入1170万元,对全市常住人口以户为单位,每户投保40元/年。截至当前,已累计结案理赔2517起,结案金额574.73万元。

  根据协议,投保一年,保险期间从去年4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失效。记者了解到:目前,晋江市政府已同保险机构签订新一年的社会综治险协议。新的协议在受益对象、理赔范围都有所拓展。

  此前,社会综治险保障对象为晋江市户籍人口,新的社会综治险将持晋江市公安局签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并实际在晋江居住的外来人口也纳入保障范围,意味着“新晋江人”在晋江市行政辖区内,遭遇盗窃、“两抢”、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等造成损失,都能获得保险公司的及时理赔。

  值得一提的是,协议对“新晋江人”居住在工厂提供的宿舍内遭受盗窃造成本人的财产损失(不包括工商企业所有财产损失)也将获得赔付。晋江市户籍人口的家庭财产盗窃损失保障区范围覆盖至石狮市。

  社会综治险作为一项覆盖面广、保障范围大、涉及民生的惠民保险,能够有效分散社会风险、节约政府行政资源、缓解社会矛盾激化,让群众不用付半分钱,就多了一份平安保障,实现

  “群众得实惠,政府促平安”的目标。晋江市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社会综治险的受益对象和保障范围进一步拓展是为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落实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宗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发挥保险的补偿功能。

  另悉,新的社会综治险延续去年的保险项目,包含家庭财产自然灾害损失、家庭财产盗窃损失、“两抢”案件救济救助责任、公共突发事件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政法干部及镇村干部责任五个项目,总保险额达1170多万元。(完)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