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公安远赴贵州规劝逃犯 终结其二年多逃亡路

24.12.2015  19:35

  福建新闻网晋江12月24日电(庄松树)12月24日,记者从晋江市公安局内坑派出所获悉,23日晚8时许,该所将在逃2年多后的31岁贵州男子安某奎安全押解回晋江,移交陈埭派出所处理。此前,经过警方多次动员规劝,安某奎终于在贵州向晋江警方投案自首。目前,他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刑拘。

  内坑派出所民警介绍,安某奎与其他两名老乡此前都在晋江陈埭某鞋厂上班,并同宿舍。2013年11月23日凌晨3时许, 26岁的重庆男子李某与其中一名老乡有过节,与安某奎的两名老乡在他们宿舍打了起来。安某奎因当晚喝了点酒,见状找了一把刀,并朝李某砍去。李某用手臂格挡时,手臂被砍伤。见到李某受伤流血,知道出大事了,安某奎吓得扔下砍刀就跑,逃跑时连二个月共七八千元工的资都不敢结算。2013年12月7日,经法医初步鉴定,李刚的伤情为轻伤,12月13日,两名老乡赵某会、章某到案,安某奎被上网追逃。

  逃跑两年来,安某奎到处躲藏,贵州老家不敢回,身份信息不敢使用,藏匿在福建泉州一带,正式工作不敢找,偶尔找些临时工赚钱度日。两年来,安某奎没睡过一天好觉,最怕见到警车和警察,夜间听到警笛次次都惊醒,也不敢相处对象,结婚更是一种奢望。

  2015年10月至12月,晋江市公安局开展为期三个月“打盗窃、反诈骗、追逃犯”专项行动,内坑派出所周警官通过梳理发现争取安某奎投案自首可能性比较大,12月初即与安某奎父母亲取得联系,告知案件情况及到案后判处刑期情况,若投案自首有减轻情节,若取得受害者谅解有可能判处缓刑。经过多次动员,安某奎同意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12月20日,周警官带队远赴贵州纳雍县继续做规劝工作。21日上午9时许,安某奎在贵州纳雍县投案自首,于23日晚20时13分被押解至福建晋江。

  安某奎到案后,民警得知,通过规劝工作,安某奎此前已有投案自首想法,但又想在进入监狱之前回老家与85岁高龄的父母亲见上一面。不过,他又苦于生活穷迫没有回家路费,又打了一周零工积攒了五百元路费回家,见完父母这才投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