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人大:生态监督进行时

19.05.2014  18:07

日前,《晋江市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4年-2016年)》正式出台,明确将利用三年时间全面“补弱增强”,形成完善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与运行服务体系,打造天蓝、地绿、水清、岸美的滨海生态城市,提高广大市民对城乡环境的满意度。为此,晋江将从今年起全力推进17个项目包、177个具体项目,确保三年时间内完成投资127亿元,全面达到“国家级生态县级市”和“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有关考核验收标准和“宜居环境建设行动”目标要求,完成《晋江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年)》特定中期指标。

 

该方案的制定和出台,与晋江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届、持续九年的高度关注和监督推动密不可分……

把脉:明思路抓重点

水域污染整治是近年来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加强生态监督的重要抓手。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深入梳理分析影响整治工作深入推进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了“一条主线、三个重点”的监督思路,即以推动近海水域环境明显改善为主线,持续推动重点污染源监管、水污染治理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根据这一思路,通过听取报告、实地视察、工作评议等形式,切实加大监督工作力度。2007年以来,先后3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8次组织视察活动、2次开展相关部门工作评议,推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快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

规划:定依据利长远

生态保护规划是加强环境建设的重要指导依据。市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切实加大工作力度。2012年,在聘请专家协同开展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工作报告,就规划编制技术思路的总体提升等8个方面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了滨海生态城市的发展定位,为科学统筹晋江未来产业布局和城市建设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2013年,密切关注海岸带资源的保护利用,4次水陆现场踏勘,及早介入、支持推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依法批准了《晋江市海岸带保护利用规划(2012—2030)》,明确各类岸段、空间及重点区域的规划管制和引导要求。为加快生态城市和宜居环境建设,市人大常委会还依法作出了《关于晋江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年)的决议》,明确了生态市建设的指标体系、工作措施和技术要求,为生态市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和指导依据。

监督:动真格促实效

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既是监督工作的基本要义,也是履职行权的内在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立足生态监督的工作实际,灵活采取有效形式,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去年10月,针对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成效不明显并出现回潮,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反映强烈的实际情况,在本届任期内首次否决了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在此基础上,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把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水域建设的议案》列为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的首个议案并作出决议,要求市政府明确整治目标和阶段任务,合理制定整治“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水域环境一年有改善、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力争用较短的时间实现水清、岸美的生态水域建设目标。相关意见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书记、市长均在第一时间对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市政府在审议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整改工作计划报告。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2场大型会议和22次专题会议,制定《晋江市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出台《建立健全市领导挂钩负责水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制》等9份专项文件(实施方案),着力从7个体系全面加快生态水域建设步伐,切实加强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根据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将重点加强生态水域建设的监督工作,10月份组织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及整改情况的报告,并重新进行满意度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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