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人大:物业管理“两条例”执法检查促实效

25.06.2014  14:18

6月17日下午,晋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主任(扩大)会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实施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物业管理“两条例”)情况的检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晋江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型社区日益增多,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突显。但是,晋江物业管理工作起步晚、基础差,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跟不上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步伐,在贯彻落实物业管理“两条例”中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直接影响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群众生活质量。为此,晋江市人大常委会把开展“两条例”执法检查列入今年监督重点议题。自3月中旬起,组织执法检查组围绕“两条例”主要内容制定6大方面、25项内容的检查清单和具体工作方案。执法检查过程中,采取查阅资料、开通热线电话、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督促整改等方式对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贯彻实施“两条例”开展检查监督。并先后组织有关人员到厦门考察学习,召开1场汇报会、2场座谈会,查阅住建局、质监局、消防大队、疾控中心等4个单位档案管理资料,接受群众电话投诉9起,实地检查了31个小区(占具备可成立业委会小区的38%)的内业、外业、设施设备等方面管理服务情况,并组织了实地视察活动。

与以往相比,此次执法检查更加突出问题导向,推动问题整改。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召开了交办会,对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在检查“两条例”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应急预案实施能力、二次供水管理、监控设备、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的38个问题进行交办,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并于5月25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书面报告。

对于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正视困难、迅速行动。4月16日,召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分解工作任务,限期整改存在问题。5月23日,召开物业管理专题会并汇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5月26日,市政府按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38个问题一一反馈答复。一是加大业委会指导工作。督促各镇(街道)及主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责任分解到人,全市新成立1个业委会、21个业委会筹备组;二是加大检查力度。组织住建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质监局、消防大队等五个单位对全市56个物业小区开展专项检查,聘请厦门物业管理团队对全市50个物业小区开展全方位检查,同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督促,落实整改;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媒体上对物业管理规范、保安服务工作等要求进行宣传报道,并通过消防信息宣传、专题图片展、楼道消防文化等渠道,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市民消防安全意识;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先后举办了物业管理岗位(晋江)培训班、电梯安全管理员培训班及6场物业保安员培训,并组织物业公司到金井滨海新城参观学习;五是认真办理群众投诉问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9起投诉,逐条逐项办理,确保群众基本满意。通过一段时间以来的边查边改,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切实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会议指出,物业管理“两条例”是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群众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重要法律依据。我市在“两条例”贯彻实施中,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物业管理工作仍然重视不够,工作不够落实、到位,与“两条例”的要求差距较大。检查中发现存在不少影响和制约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高的突出问题,对此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并着力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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