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人大多项举措助推植树造林绿化

11.09.2014  13:35

植树造林绿化是晋江市委、市政府近年来大力推动的一项重点工作,并由此形成了“全民动员、绿化晋江”的绿色“品牌”,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2013年晋江市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森林城市”称号。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首要职责和基本定位。为了有效推动“全民动员、绿化晋江”活动的深入开展,晋江市人大常委会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定位出发,把握监督抓手,积极履职尽责,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了从法治层面提供有效保障,使“全民动员、绿化晋江”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市人大常委会主动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大事项决定权。

晋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同意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市树市花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将每年3月份设立为晋江市“全民动员、绿化晋江”义务植树活动月的议案》,并作出相应决定,确定菩提树为晋江市树、白兰花为晋江市花,并将每年3月份设立为晋江市“全民动员、绿化晋江”义务植树活动月,力求从法治层面保障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全民参与植“绿”、护“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两份决定出台以来,市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宣传媒体做好市树市花、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活动中典型事例等的宣传报道工作,增强了群众的绿化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有效地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晋江市始终坚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基本国策,把建设生态晋江作为发展的核心战略,以创建“森林城市”、“园林城市”为载体,持续开展大规模造林绿化和“四绿”工程建设,全市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和绿化率不断提高。相信在不远的将来,这座滨海生态城市会在绿色的掩映下尽显生机和活力,呈现给世人的是一个山青、水秀、天蓝、岸绿、村美、宜居、宜业的“生态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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