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人大代表述职趋于常态

27.08.2014  18:08

日前,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镇(街道)人大工作座谈会。会议围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进行专题研讨,部分镇、街道人大交流了开展代表述职活动的做法,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就开展这项活动需要注意的事项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要求,今年安排述职的代表人数及已述职代表人数应不少于辖区代表总数的50%。

晋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健倩强调指出,代表是人民选出来的,应该向人民报告自己履职的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地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体现了“由谁产生、对谁负责、受谁监督”的法律原则。开展代表述职活动,既是保障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履职的知情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代表依法履职责任感和自觉性的现实途径。各镇(街道)人大要增强信心,把这项活动坚持下去并做得更好。

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是一个基于形式上的变革,但正是这一变革,体现出权力机关运作走向更加公开、公正的程序要义,并有助于代表与选民在权力与权利的格局中回归制度本位。正是基于以上认识,晋江市人大常委会把代表述职作为加强代表工作、支持代表履职的一个重要载体来抓,早在上个世纪末就在市镇两级人大代表中尝试开展这项工作,2011年组织部分泉州市人大代表在晋江市人大常委会上述职,去年开始在全市19个镇(街道)全面部署开展活动。

学习借鉴,制定方案。 在学习借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了《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活动意义、法律依据、组织主体和形式、方法、步骤以及注意事项和相关要求等方面作了说明、提出要求,经征求意见后印发各镇(街道)人大常委会参照执行。今年,结合召开全市镇(街道)人大工作座谈会专门印发材料,重新明确了述职对象、述职内容、时间安排、方法步骤等事项,确保述职活动有序进行、有效开展。

积极探索,开展试点。 根据基层工作实际,积极探索人大代表接受选民监督的实现形式和有效路径。1999年在深沪后山选区首次进行了“代表向选民报告工作、选民评议代表”的活动尝试。当年共有18位市、镇两级人大代表以“我为选民做了些什么”为题,主动向选民报告工作,受到选民的一致好评,初步尝试的良好效果进一步坚定了我们继续探索的信心。

立足实际,规范运作。 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述职活动的方法、步骤和要求,以利于在全市范围内的推广和实施。如,明确述职的主要内容:宣传和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的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的决定、决议情况;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职权,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协助政府推行工作的情况;联系选民,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群众,为该选区和选民办实事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改进措施等。明确述职会议的参加对象:村(居)两委、工、青、妇、计生协会、老人会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及部份选民代表。同时,邀请下村干部,本代表小组的其他村(居)人大代表列席。明确代表述职评议会议的程序:由镇人大主席团主席作述职评议工作动员;代表作述职汇报;与会人员发言并提出建议、批评、意见;述职代表作表态性发言;会议小结。

加强指导,总结推广。 为了确保述职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工作指导,在述职人员的培训、工作方案的制定、述职报告的撰写、评议大会的召开以及整改意见的落实等各个环节都主动跟进、及时解答,确保活动稳步开展、有序进行。今年,经过认真系统的梳理总结,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市镇两级代表述职活动,进一步把代表向选民报告工作、接受评议作为一项制度予以推广。

通过开展述职活动,全市人大代表中出现了“三多一少”的可喜局面。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多了;主动走访联系选民,帮助选民解决实际问题的多了;发挥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的多了;当“举手代表”、“荣誉代表”的少了。从目前情况看,这一活动受到了选民的好评,也得到了代表的认可,初步取得了党委满意、代表理解、选民拥护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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