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眼:晋江:两抢案件救助赔偿1)推出救助赔偿服务 打击"两抢"

13.08.2014  19:10

一起抢劫案,虽然还没有破案,但受害者却可以先拿到一笔补偿金,这是晋江警方最近推出的救助赔偿服务,在全省公安系统还属于首创。救助补偿怎么给?这种做法又将给警方在打击两抢过程中带来什么样的积极效果,今天的东南新闻眼,我们就来聚焦晋江公安机关的这个创新做法。


  这是晋江的刘女士遭到抢劫时的监控画面,画面上一名男子抢走了刘女士的手机后,遭到刘女士的反抗。这名男子就拿刀威胁,最后将手机抢走。 (监控视频) 这位陈女士,则是在银行柜员机办理业务时,被一名男子抢劫。 (同期:晋江市民 陈女士:他最开始是在隔壁柜台机 也是像要取钱或者存钱的样子 之后他看我把密码输进去了 就过来拿刀架在我脖子上)   这两名受害者最近领到了一笔补偿款。根据晋江市确定的救济救助补偿机制,(以下包装)在晋江市行政辖区内发生的抢劫和抢夺案件,自案发之日起两个月后,公安机关还没有破案的,要给受害者一定的救济救助补偿,分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两个部分。受到人身伤害的,按不同程度,给予500到1万元补助,受害人死亡的,给予一次性3.5万元补助;财产受到损失的,财物损失500元以上给予救济补偿,赔偿金从500元到5000元不等。 (同期:晋江市民:这样更多人愿意去报警 通过公安机关来处理) (同期:晋江市公安局局长 陈文荣:我们通过这样的一个机制 来倒逼我们公安机关要提高破案率)

编辑:王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