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眼晋江:两抢案件救助赔偿2)引入商业方式参与社会管理

13.08.2014  19:10

给受害者一定的救济救助补偿,不仅能暂时减轻受害人的痛苦,还能提高群众报案的积极性,可是这钱从哪儿来呢?晋江市的做法是引入商业化元素,救济救助补偿机制源自一份商业合同,由政府部门买单。


这就是晋江市公安局打击"两抢"救助补偿机制的投保责任书,一方是晋江市政府,一方是保险公司,政府来投保,由晋江市财政出资。发生两抢案件了,由保险公司来向受害者赔付。受益人,是所有在晋江市辖区内,遭遇抢劫或抢夺的市民,无论是否拥有晋江户籍。 (同期声 施川川 人保财险晋江市分公司非车险部副经理:  这个协议也是我们公司参与社会管理的一个有利尝试 有利创新) 相关人士认为, 引入救助补偿机制可以一定程度弥补受害群众损失,但积极破案,抓捕嫌犯,这又是公安机关应有的职责,两者是否真的可以结合,商业元素的加入,是否合适,值得探讨。 (同期声 林焱 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教授:司法里面的这种罚 赔的这个条例是司法范围内所规范的 这都是公检法部门做的事情)晋江市的这个补偿机制,从支付第一笔赔付至今,一个多月时间,领取人数是13人,总金额是1.35万元。这项工作,刚刚起步,有待时间检验。 近些年,政府出钱购买服务,成为一种趋势,也是政府调整自身定位,更好服务市场和百姓的尝试,在这个转变过程中,需要划定明确的界限,商业的归商业,必须由法律法规来解决的问题,政府,也不能缺位。 (同期声 林焱 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教授:62604我觉得不能以商业模式作为管理上的某些规章制度的规定 引进一种商业模式 赔多少奖多少 都成为商业化行为了 那我们整个社会变成一个公司了)


编辑:王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