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法院:推进和谐征迁工作纪实

24.12.2015  11:47
  近年来,随着福州旧城改造、省市重点工程进程的推进,大量涉征迁及“两违”案件诉至法院。晋安区是福州市最大的城区,地处城乡接合部。“近5年来,晋安区法院征地拆迁类案件的收案数占总收案数的20%以上。”晋安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唐人介绍,“这还不包括由征迁引发的其他各类案件。

  面对大量且复杂的征迁案件,晋安区法院善用“加法”,加强与政府机关、征迁部门、乡镇街道的互动、联动,积极稳妥地审理各类土地房屋征收行政争议案件,服务大局,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在法官们的努力下,晋安区涉征迁案件实现了“减法”:没有发生因案件处理不当引发的社会不良影响、矛盾化解不力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晋安区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人民法院”,连续四届十二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委评为“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多元化解

  能动司法定分止争

  老陈是晋安区光明港改造项目的拆迁户之一,因不服福州市房管局拆迁裁决,起诉到了法院。受理该案后,晋安区法院行政庭的陈法官经过审查,发现老陈的整个拆迁补偿都已经到位,但老陈还是以拆迁补偿不能满足其生活为由提起诉讼。“当时我就觉得很奇怪,就多方搜集信息。”经过与老陈的交流和走访,陈法官发现老陈与配偶都年老多病,其女儿在外地工作,家庭生活困难。“了解到这些情况,我们就大概明了他坚持起诉的原因。”虽然已经依法补偿到位,但是法官们还是决定站在老陈的角度,从其年老多病、无人照顾的情况出发,积极地向有关部门反映,最终为老陈争取到了一笔经济困难补偿金。“谢谢你们!”拿到补偿金,老陈很是感激,对法院的工作更是非常满意。该案得以顺利解决。

  在审理房屋拆迁行政案件中,晋安区法院本着维护社会稳定与最大限度保障被拆迁户合法诉求的原则,力争做到行政和解。在未摸清每一拆迁户的实际情况前,法官不轻易下判,始终做到深入基层,走访调查,了解拆迁户的诉求。从而对每个被拆迁户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尽最大努力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

  在对每个拆迁户的情况了解透彻后,法院协同区政府、乡镇街道、社区、拆迁办的有关部门,多部门协作,组织多方参与协商,从中找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诉求平衡点,促使双方达成共识。“通过协商,相当一部分的被拆迁户与拆迁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化解了社会矛盾,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唐人说道。

  无缝衔接

  府院互动卓有成效

  在审理征迁类案件时,晋安区法院注重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促使司法与行政无缝对接,提升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水平。在案件的审理、审查过程中,法院指派专人作为联系人,就有关案件的进展与行政机关协调沟通,指导行政机关的应诉工作,确保司法程序的畅通。

  在张某不服福州市房管局拆迁裁决一案审理中,法院要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但张某避而不见,拒绝签收。“在责令交地非诉执行案件审查过程中,当事人总是躲避法院工作人员,拒绝签收相关文书。”晋安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情况下,如果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将花费更多的时间成本,严重影响了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对此,晋安区法院与行政机关积极协调配合。行政庭干警放弃周末的休息时间,轮流在岗待命,由基层政府、拆迁部门指派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活动情况进行调查。一旦发现当事人在家,立即通知晋安区法院送达文书。经过3天的连续蹲守,相关法律文书终于送到当事人手中。“与行政机关的无缝对接,保证法院在作出裁决后能及时送达文书,保障相关项目的建设进程顺利推进。”唐人说道。

  此外,晋安区法院与晋安区政府建立了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并联合发文,系福州市法院首家与区政府层面开展此项工作的单位。该机制在提高区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的效率水平和促进依法行政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耐心倾听

  析理释法赢得民心

  “谁敢来拆我房子,我就杀了谁!”在审理王某诉福州市房管局拆迁裁决一案中,王某从收到应诉通知起,就不间断地到晋安区法院向主审法官反映拆迁单位粗暴拆迁的问题,甚至说出要与房子共存亡等过激言语。主审法官看到王某情绪激动,耐心地接待了他。法官给王某搬了张椅子,泡了杯茶,细心地倾听王某对于房屋拆迁各种情况的反映。此后,王某连续多天到主审法官办公室反映拆迁问题,并对安置补偿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主张。主审法官发现双方对补偿争议差距不大,只是因为在协商过程中的沟通不畅导致王某的情绪比较激动。于是,法官趁热打铁向王某就相关法律、政策进行释明。

  应诉后的第八天,王某突然递交了撤诉申请书。王某告诉法官,房屋拆迁以来,自己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各部门都不重视。“案件到了法院,法官连续几天认真地听我讲。他们有那么多案件要办理,还那么细心地对我反映的问题进行解答。”王某无不感慨地说,有一天甚至谈到中午12点多,法官还到食堂为其打包了一份饭菜。法官的工作态度,让他非常感动,为此申请撤诉,并希望在法院的组织下跟拆迁单位进行调解,签订拆迁协议。最后,该案在法官的协调下得到圆满解决。

  在征迁类案件中,许多当事人情绪都比较激动,容易失去理智。晋安区法院法官们注重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与析理释法相结合,缓解当事人的情绪,适时化解矛盾。能够换位思考,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思考问题,认真倾听当事人的心声,从而获取更多的信息,找到更多解决矛盾的突破口,其认真负责的态度让许多当事人赞不绝口。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