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检察院发挥检察建议功能维护民生民利

11.05.2015  00:24

 

福建检察网5月8日讯(陈舒頔) 今年以来,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注重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从保障食品安全和助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入手,积极维护民生民利,取得良好成效。

在办理生产、销售“毒豆芽”、“病死猪肉”等危害民生刑事犯罪案件中,根据一些公司企业在食品采购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向公司企业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尽早整改。例如,本院办理的一起涉嫌生产、销售“毒豆芽”案件中,对涉案超市发出《检察建议书》,从规范进货渠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强化食品标签的标准化制度等七个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内容翔实,受到被建议单位采纳。被建议单位向晋安区检察院提供了整改报告,加强供应商和生产厂家的资质审核,加强索证索票管理。

结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该院侦监科综合多发案件特点和本区区位特点,针对火车站地区“仙人跳”高发、网吧盗窃高发、小区监控探头毁坏无法取证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建议。例如该院办理的一起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件中,小区业主的十几部车辆在一夜间被刮损,而该小区的部分监控摄像头损坏无法查看全部监控录像,致使案件的重要证据缺失,晋安区检察院向该小区提出建议,同时院侦监科发现该小区所在镇多次出现此类监控探头损坏的情况,遂从建立巡逻执勤制度、定期维护、检修监控摄像头等角度,发出综合性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安管理。 

该院侦监科注重总结分析,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归纳总结类案特征,针对案件特点剖析问题,总结此类案件高发的原因、预防措施,提升检察建议的可操作性和说服力,赢得被建议单位的认同。注重与被建议单位的沟通协调,了解被建议单位的实际情况,促使检察建议被对方采纳。今年以来,该院侦监科将检察建议抄送被建议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起到督促监督作用,确保检察建议真正落实。注重跟踪反馈,指定专人对检察建议的反馈进行跟踪,对书面反馈进行收集整理,了解相关单位的整改情况。对于未收到反馈的检察建议及时进行回访,了解实际困难,提升建议水平,确保检察建议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