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一驾驶员公车私用被辞退 乡长被诫勉谈话

07.09.2015  08:44

  福州新闻网9月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昨日记者从晋安区纪委监察局获悉,日前,晋安区纪委对近日查处的1起日溪乡驾驶员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问题进行通报。

  经查,2014年8月3日至2015年2月14日,晋安区日溪乡驾驶员陈祖煌未经相关领导批准,多次驾驶公车闽AE3257外出办私事。日溪乡政府对驾驶员陈祖煌作出辞退处理,并由其个人承担相应的车辆使用费528元。同时,晋安区纪委对日溪乡乡长雷新土进行诫勉谈话,对日溪乡政府办主任陈振宇进行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引以为戒,认真落实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制度,定期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公务用车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区职能部门要经常性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公车私用问题的要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