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是“小姐”还是同学并非无关紧要的追问

22.05.2014  19:22

  近日,江苏盐城建湖县一网友发帖称,该县住建局一名干部在歌厅搂抱小姐。记者了解到,照片中搂抱女子的是焦某,建湖县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人。对此,焦某回应称:“我抱的是我女同学,不是什么小姐。” (5月21日《现代快报》)

  身处“读图时代”,一张照片的画面语言,便足以坐实一切:公众宁愿相信亲眼所见,却拒不接受涉事者的发声辩解。或许,无论是“女同学”还是“小姐”,都不会影响舆论针对此事的观感。人们会天然地认定,焦某道德败坏、行为不检点,已是既定事实。在公职人员职业形象堪忧的当下,公众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有图为证”就不至误伤好人。

  只是,民众的判断,从不等于调查结论。事实上,焦某的搂抱对象,到底是“小姐”抑或“女同学”,对于事件的定性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若是前者,就当真是腐化堕落、涉嫌贪腐了;而若是后者,则顶多只算情难自持、一时失态……虽然我们一再标榜官员要为人表率,但实则他们并无超越常人的道德水准。所以,每每曝出有公职人员沉溺女色,着实不足为奇。真正的问题在于,官员的男欢女爱,是否纯属私人事务,而不容外人指指点点?

  现实中,处置官员桃色事件,主管部门时常呈现明显的分裂状态。有时以“私人行为,无权干涉”为由拒不作为;另一些时候,则以“生活腐化,影响恶劣”为名果断介入。仍以焦某为例,一旦证实其“找小姐”,固然可用组织纪律和相关法律惩戒之,可若最终证明女主角确是“同学”,又该如何收场?是将焦某继续停职,以求堵住悠悠之口,还是不管不问,让私事归私事?与公众一边倒的情绪不同,此事的未来走向,以及为何如此走向,都充满不确定性。

  焦某“不雅照事件”的不可预期,实质提示着,行政系统的内部纪律,管理官员私生活时,能做出更明确的取舍和表述。最极端的例子是,某些地方已禁止官员进入娱乐场所——该思路,旨在建构更清白的官员道德律。同时强化了“组织纪律”对官员私生活的管制。然而有必要重申,类似的“禁欲式”管理,未必是唯一选项。另一方案是,将公务员还原为普通的世俗职业:阻断公权私用的同时,淡化“组织规范”对其私生活的干预,而是仅以法律约束之。

  抱的是“小姐”还是同学?这注定是一个必须严肃看待的问题。而更重要的是,在厘清女主角身份之后,我们是否能有清晰的标准和流程,来令人信服地应对不同可能,直至最终了结事态。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