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涉毒物品 一家四亲属帮忙藏毒获刑

23.07.2014  16:34

  福建新闻网永定7月23日电 (陈志龙 张金川)明知是涉毒物品,一家四亲属还帮忙隐藏转移。福建永定县人民法院23日披露,该院均以包庇罪分别依法判处被告人范某根、郑某娣、温某利、黄某香四人有期徒刑一年至8个月不等。

  经审理查明,2013年8月7日,犯罪嫌疑人范某华因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弟范某根、弟媳郑某娣得知后,为使公安机关无法查获范某华之前提炼、加工并藏匿于其家中的麻黄素,便于次日下午从其家里将90.8千克的麻黄素转移至郑某娣的姐姐郑来某家中隐藏。

  同年8月11日上午,郑某娣又将剩余的半蛇皮袋麻黄素(14.3千克)再次转移到郑来某家中。同年8月12日下午,范某华通过其聘请的律师赵某龙(另案处理)传话给其妹夫温某利、郑某娣等人,要将这批麻黄素转移到范某华的老家存放更安全。当天18时许,温某利、郑某娣、黄某香伙同范某华(另案处理)的母亲曹某连4人驾驶小车到姐姐郑来某家将麻黄素放在车上准备转移到长汀县老家隐藏,当车行驶至长汀县涂坊高速公路出口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所查获的物品为麻黄素共计94.3千克。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范某根、郑某娣、温某利、黄某香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帮助其隐藏、转移物证,意图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其行为已经构成包庇罪,公诉机关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遂法院依照各种情节和认罪情形作出以上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