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五项措施加强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工作

06.08.2014  13:38
         为吸取江苏昆山“8.2”粉尘爆炸事故教训,明溪县立即部署开展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工作。
      一是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开展粉尘作业安全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牵头部门,落实检查责任,建立检查机制,确保粉尘作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是摸清爆炸粉尘企业底数。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各乡镇要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安全监管档案,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现状,实行分类监管、重点监管。
  三是突出检查重点。要严格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标准、规范进行全面排查,突出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完善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企业通风、除尘系统是否按规定维护、保养;各类电器设备、线路是否按规定接地,没有老化、裸露,以及符合防爆标准;企业劳动组织是否符合规定、科学合理等重点,确保达到排查隐患,预防事故的目的。
  四是加强联合检查和专家检查。县政府组织公安、经贸、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对重点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确保检查出的各类问题得到全面、彻底的整改。深入开展专家查隐患活动,组织各行业专家,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诊断,帮助企业排查隐患,堵塞漏洞,杜绝安全事故。
  五是严格检查标准。坚持对问题和隐患“零容忍”,对存在违法、违规和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坚决按照规定予以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各部门要定期对本系统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完成各项专项检查任务。县政府安委会将适时开展督查督导,对工作开展缓慢、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检查的乡镇、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明溪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