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明年可能出现国企"大重组"、"大调整"局面

23.12.2014  14:47

  国资委重点改革已形成初步方案

  国企改革防止“一混了之

  专家表示,国务院国资委首次明确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表明了国资委推进“政企分开”的决心。随着国企分类日渐明晰,明年可能出现国企“大重组”、“大调整”的局面

  经济日报北京12月22日讯 (记者 李予阳)国务院国资委22日召开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时表示,国务院国资委一年来紧抓顶层设计,重大改革方案制订取得重要进展。目前,国资委对 中央改革领导小组部署的涉及国资委的重点改革任务逐项研究,制订了初步意见方案。对国企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了解决问题的思路。

  一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对不同类别国有企业明确主要特点、发展目标、改革方向,分类推进改革调整,加强分类监管、分类考核。

  二要稳妥、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坚持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防止大轰大嗡,防止“一混了之”。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将选择部分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试点,在总结经验基础上稳妥有序开展。

  三要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着眼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力争在解决“管理人员能上不能下、员工能进不能出、收入能增不能减”的问题上取得实质性突破。

  四要积极推进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

  五要加快推进“四项改革”试点。目前确定的8家中央企业试点工作正在有序展开。各试点企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重点要在体制机制上狠下功夫。

  此外,会议特别强调,本次薪酬制度改革重点对象是中央和国资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央企业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至于国企内部职工的薪酬分配,要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由企业自主决定。

  国资委主任张毅在会上强调,国资委要带头自我改革、自我革命,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授权一批,下放一批,收缩一批,移交一批,把该放的坚决放到位,把该给的坚决给到位,同时对该管的也要管到位。

  张毅还表示,对于国有企业来讲,适应新常态,关键是加快推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做好“加减乘除”。积极做“加法”,就是立足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 民经济命脉的关键行业和重要领域,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做大做强新兴战略产业,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同时抓住有利时机进行全球布局。主动做 “减法”,就是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优胜劣汰,加大亏损企业治理力度,积极盘活存量,稳妥化解产能过剩风险。全力做“乘法”,是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 略,全面推进科技、管理、市场、商业模式创新。努力做“除法”,是要打造高回报率、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盈利业务和特色优势项目,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本 回报率。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表示,国资委负责的国企改革任务包括研究国企分类与结构调整方案等。他认为,国资委关于国企分类的初步意见 是一项基础性的关键工作。依据不同分类,才能有效推进改革调整,加强分类监管、分类考核。有关意见出台后,国企根据不同功能定位的需要,将会展开新一轮调 整重组,明年可能出现国企“大重组”、“大调整”的局面。而国资委首次明确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也是表明了国资委推进“政企分开” 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