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公布积分入学方案 岛外户籍随迁子女可参加

25.04.2016  07:22
  

  继湖里、集美、海沧三区公布外来娃积分入学政策后,昨日,思明区教育局也发布了三个文件,详细解读了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思明区小学一年级的积分入学方式。

  能参加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还有报名时间,每个区都是一样的。那么,哪些人可以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思明区教育局表示,符合报名条件的境内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还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厦门岛外四个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户籍的随迁子女。

  不过,这里要特别提醒的是,思明区户籍、湖里区户籍以及境外籍学生不参加思明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的计算方式,也是分基本分、实际工作生活积分和附加分。那么,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是厦门岛外户籍的,他们的暂住分这一项如何认定?

  思明区教育局介绍,厦门岛外户籍人员在思明区居住不用办理暂住证,因此,须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办理居住证明,积分系统会调取其居住信息来计算其暂住分。

  暂住分计算规则分两类情况。一是若主积分方从2008年9月至报名时都是厦门岛外户籍,则该随迁子女主积分方的暂住分可得满分12分;若主积分方是2008年10月之后(含10月)才从外地落户到厦门的,落户之后的时间视同暂住时间,如果落户之前在厦门办理了暂住证,还可继续累计暂住分。其中,随迁子女父(母)若在思明区购置产权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商品住房,其住房产权登记备案时间可以合并计算在厦暂住时间(仅适用于基本条件)。(海西晨报记者许蔚菡)

【编辑:陈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