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检察院职工陈凌昀拾金不昧6500元还失主
29.01.2015 19:48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1月29日讯(姚正莹) 昨天,霞浦县检察院职工陈凌昀在银行ATM机上捡到6500元人民币,经过一番寻找,终于找到失主并如数归还。
1月28日,霞浦县检察院职工陈凌昀(驾驶员)在东吾路建设银行ATM机取款时,发现有人将6500元现金人民币遗留在ATM机存款槽中,可能是因操作失误或疏忽,失主未及确认该笔款项已存入账户便自行离开。
为尽快找到失主,公务在身的陈凌昀立即电话联系建行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留下联系电话及单位地址,随后带钱返回。不久,失主叶桂香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来到霞浦县检察院,自陈凌昀同志手上接过遗失的6500元现金。对陈凌昀同志拾金不昧的精神,失主叶桂香连声道谢、称赞,并留下感谢信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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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1.2015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