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凌晨2时至5时须停运 违规驾驶员罚停岗半年

22.10.2014  09:03

  10月22日讯 记者昨日从省交通厅获悉,日前省交通厅发文规范旅游(包车)车辆、危货运输车辆、客运车辆运营行为。其中,客车驾驶员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制度的,将被列入“不适岗名单”,停岗半年。

  按照要求,即日起我省将加大对旅游(包车)客运车辆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的客运车辆,一律停止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并责令停运整改。对旅游客运车辆发生超范围经营等行为的,一律责令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经营,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应经营范围。

  此外,对监控平台不具备监管客运车辆超速等相关功能的道路运输企业将责令整改,12月31日前整改不到位的,车辆停运整顿,且相关企业1年内不得新增运力。

  (福州日报记者 谢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