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3月1日起下调医保费率 时段为1年

21.03.2016  12:55

  莆田网讯 降低人力成本,支持企业发展。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下发《关于阶段性下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从3月1日起实施,下调时段为1年。

  《通知》说明,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7.3%下调为6%,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5.7%,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费率为0.3%;个人缴费费率2%不变。医疗保险费费率阶段性下调期间,参保职工由于各种原因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调整前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补缴。

  截至目前,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33.16万人。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费率调整后,年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约1.3亿元,并促进用人单位为职工应保尽保,保障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医疗保险权益。 (湄洲日报记者 黄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