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17时前考生可申请核查高考成绩

26.06.2015  12:32

  对高考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在6月27日17时前申请核查(逾期不予受理),只查分不查卷。这是从省教育考试院日前下发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据了解,需复查成绩的考生应持本人书面申请、准考证(应届生还须持原就读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填写并提交《2015年高考成绩复查申请表》。

  省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30日12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复查结果反馈至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如复查的成绩与网上公布的成绩不一致,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