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限定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格 每50公斤135元

25.08.2014  13:47
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物价局、省农发行日前联合制定《2014年福建省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要求各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单位根据签订的早籼稻储备订单合同,按每50公斤135元的最低收购价挂牌收购早籼稻,同时,财政、粮食部门应按规定将储备订单粮食收购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款兑付给售粮农户。

  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7月16日至9月30日。在此期间,当早籼稻市场价格跌至我省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135元时,应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当早籼稻市场价格超过最低收购价时,改按市场价格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