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福建省柴油质量升级加价
27.09.2014 12:26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福建新闻网福州9月26日电 (闫旭)从10月1日起,福建省实行柴油质量升级加价政策,提前推广使用国IV标准的车用柴油。
记者从福建省物价局了解到,福建省国IV标准车用柴油销售价格在国Ⅲ标准车用柴油销售价格基础上标准品每吨加价370元,非标准品按国家规定品质比率相应加价,普通柴油仍按国Ⅲ标准车用柴油销售价格执行。
根据《福建省全面推广使用升级油品实施方案》和福建省商务厅《关于提前推广使用国IV标准车用柴油的通知》,福建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实行柴油质量升级加价政策,可以更好地推进福建省节能减排,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福建省物价局要求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成品油价格政策,确保实行加价的车用柴油质量符合国IV标准。同时各级价格部门将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以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福建省物价局介绍,油品质量升级,有利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是改善福建省大气环境质量、建设美丽福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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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9.2014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