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16日起报名 三大类人群报考要看清要求

13.06.2015  12:44

    新华网福州6月13日电(记者 王文清)记者从福建省司法厅获悉,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今年,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特别需要提醒的是,三大类人群报考要看清要求。

    在该厅昨日举行的“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在线访谈中,福建省司法厅法规和司法鉴定处副处长陈小英对2016年应届毕业生、2015年应届毕业生等三大类人群的报考要求分别作出了详细说明。

    首先,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和本人学生证。

    陈小英介绍,“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6年应届毕业。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就读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的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属于“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范围。同时,专科毕业生续本的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能参加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

    其次,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普通高等学校、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以报名。

    其中,参加高等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报名时须具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高等教育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应当符合2015年毕业的条件并作出承诺。

    此外,在福建省工作、学习、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以在福建省各考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居住在台湾岛内或国外的台湾居民,选择在福建省报名参加考试的,报名地点应选择“厦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