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起,我省治超工作正式进入整治阶段

22.09.2016  10:06

  根据交通部、公安部的部署,按照我省细化布置,9月21日起,全省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正式进入整治阶段,重点打击三轴及以上运载砂石、水泥、煤炭、钢材等货物的重中型货运车辆和渣土车,以及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以及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扰乱治超秩序、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的违法行为。

  行动期间,各级交通执法机构和公安交警部门统一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进行检查和执法。其中,二轴货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六轴及以上货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过49吨、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不得超过2.55米(冷藏车不得超过2.6米)、车货总长度不得超过18.1米(中置轴车辆运输车不超过22米)。

  同时,各级交通执法机构和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托超限检测站点,开展联合执法活动。联合执法期间,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交通执法机构负责实施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由交通执法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交通执法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省交通执法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