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起,我省企业可进口印尼燕窝

28.11.2014  12:03
  从本月20日起,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批准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印度尼西亚燕窝产品进口。继马来西亚后,印尼成为第二个获准向我国出口燕窝的国家。

  2011年由于“问题血燕”被曝光,我国暂停燕窝产品进口。2013年12月25日,质检总局准予马来西亚燕窝产品进口。目前,共有11家境外加工企业通过注册,其燕窝产品准予输华,其中马来西亚8家、印度尼西亚3家。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我省燕窝贸易商进口前,应先在质检总局网站上查询进口商名单,再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避免进口没资质的产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记者 林侃通讯员 林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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