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招录取实施办法公布 6月27日起填报志愿

22.06.2014  00:17

    新华网福州6月21日电(记者 蒋丽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今晚公布了福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6月27日8时至8月20日18时考生分批次填报志愿。

     文史、理工类设四个批次录取

    办法确定,今年福建高招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1个第一志愿和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每个志愿均为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征求志愿设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即一个志愿填报某所院校的一个 专业,下同)。

    本科一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本科二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另外,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艺术类本科实行一档多投

    投档模式分为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和一档多投投档模式等三种。平行志愿投档又可分为院校志愿平行投档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两类。

    文史类、理工类的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参考志愿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征求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专业志愿 平行投档。

    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由高校自主确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含院校平行和专业平行),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执行,其中部属及省外本科高校按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执行。省属高校本科批的 模拟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部属及省外高校一般不超过110%。

    实行一档多投的(主要指艺术类本科各批次),考生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相应的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提前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文考分数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不作统一要求),不受比例限制,全部投档。

     成绩排序有时还看单科成绩

    文史类和理工类的考生分别按投档分(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投档分相同的,按先同等优先、再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高职(专科)批的文科艺术类和理科艺术类考生分成相应的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服装表演和影视表演,下同)、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专业类别,分别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综合分相同时,按先同等优先、再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 外语。其中,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才具有专科综合分位次。

     本一批部分专业可降分录取

    文史类和理工类方面,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执行降分录取政策。其中,公安类、司法类、军队类及招收国防生院校专业,航海类专业,政策规定的农林类等享受加分政策专业,以及护理专业,在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本科提前批在 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该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下同),在第二次征求志愿中(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按照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在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录取后),线上生源仍不足时,经批准,可在该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二次征求志愿中(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时,生源不足的,经批准,除国家级、省级示范性公办高职校外,可在该批次分数线下8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生源仍不足的,再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同第一 次征求志愿)。

     农村专项实行梯度志愿投档

    省属高校所有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改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时不再降分录取;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改项目)招收的本科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外语总分的60%。

    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之前投档录取,投档安排在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之后进行。

    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实行梯度志愿投档,设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栏目。按本一批招生的院校专业执行本一批分数线,按本二批招生的院校专业执行本二批分数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在相应批次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多项照顾政策只能享受最高项

    高校招生志愿全部实行网上填报。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依据,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自动关闭。未按时填报志愿,后果由考生自负。

    值得注意的是,福建规定: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照顾政策的,在录取时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政策。

    专门面向某设区市招生的院校(专业),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附件:

     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