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高职招考15日起填报志愿 本科批录取18日开始

08.04.2016  15:15

  福州新闻网4月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今年我省高职招考录取办法昨天公布,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面向中职毕业生两大类,每类招生录取分别进行,均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高职招考录取从4月18日开始,至5月7日结束,相关考生将从4月15日8时起按批次分别填报志愿。

  今年本、专科批录取的投档分计算规则变化。在本科批录取中,高中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中职生(音乐、美术类除外)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的80%+技能测试成绩按总分600分折算后的20%,中职音乐类和美术类考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在今年的高职(专科)批录取中,高中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中职生(音乐、美术类除外)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的75%+技能测试成绩按总分600分折算后的25%,中职音乐类和美术类考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

  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考生仅限在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以下录取照顾政策。报名参加2016年我省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30分照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10分照顾。

  根据日程安排,本科批常规志愿填报从4月15日8时开始,至4月17日18时结束。本科批征求志愿填报从4月20日8时开始,至4月20日18时结束;专科批常规志愿填报从4月30日8时开始,至5月2日18时结束。专科批征求志愿填报从5月5日8时开始,至5月5日18时结束。考生必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填报上述志愿。

  据了解,本科批录取将于4月18日开始,高职(专科)批录取将于5月3日开始,本、专科批录取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