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古田临时救助有了制度规定

12.08.2014  14:54

(2014年8月12日)

  本报讯 (邹翠莲) 日前,古田县出台《古田县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确定了救助的对象、范围、标准和程序,从临时救助资金筹集与管理、救助监督等方面完善县级临时救助制度。根据规定,低保、低收入等困难家庭遇到火灾、重大疾病等难处时,每年最高可申请3000元临时救助金。

  临时救助是指城乡困难家庭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暂时生活困难时,比如意外事件、较大范围的自然灾害、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对于这类救助对象由政府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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