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对高职招考成绩有异议者16日前提交复查申请

15.02.2015  13:44

  省教育考试院消息,我省今年高职招考的成绩日前公布,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须于2月16日17时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书面申请、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填写并提交《2015年高职招考成绩复查申请表》。

  据了解,省教育考试院在收到申请表格后,会在2月28日12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复查结果反馈至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考生本人。需要提醒的是,考生申请成绩复查时应对填写内容(包括姓名、准考号、考生号、联系电话、考试科类、考试所在考点、考场、查询科目等)的准确性负责,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东快讯(记者 齐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