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措施力争重点交通项目20日前实现实质性复工

16.02.2020  09:41

  13日,省交通运输厅出台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突出重点,推动尽早复工。原则上省重点项目、2020年计划完工项目、“十三五”扶贫攻坚项目中的控制性工程,应在15日前做好复工准备,力争20日前实质性复工;高速公路项目争取在16日前50%标段、23日前全部标段复工。

  对于春节未停工和已经复工的项目要上足力量、上足设备,确保连续施工;项目中工地相对封闭的桥梁、隧道、码头、疏浚、清礁等工程尽快复工,应开尽开、能开快开,加快形成交通建设投资。

  按照年度建设目标不变、任务不减的要求,全省交通部门将挂图作战,制定复工、开工推进计划,实行清单式管理。对今年通车项目、各项目控制性工程以及管理条件较好的标段和工点,重点推进,率先实现实质性复工。

  按照“一项目一方案”要求,全面组织摸排,制定复工方案,细化工程各工作面的复工计划、人员返岗组织、工地防疫管理、物资材料保障、采购运输等事项,推动复工准备工作落实。

  同时,加强管理,强化工程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守住质量安全最后一道关。推行网上办公,加快前期工作,并提前启动一批“十四五”规划项目,为后续建设提供储备。

  截至13日,龙岩东环、三明莆炎、厦门第二东通道、泉厦漳城市联盟路、宁武高速北城互通等5个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已实现复工。宁德沙埕湾、平潭京台、福州长福、龙岩漳武等4个项目近日将陆续复工。闽江水口水电站枢纽坝下水位治理与通航改善工程等港航“重中之重”项目已复工。(记者 吴宏雄 通讯员 廖丽华)

【责任编辑:曾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