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打“歼灭战” 又打“持久战”
《检察日报》9月7日1版头条 记者:张仁平 |
司法不规范,要付出代价——损害司法公信!这话搁在哪儿,都不是危言耸听。
司法立公信,必先规范行为。那么,检察人员何以将“规范”二字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认为:抓长、抓细、抓常,让规范司法行为成为一种无需提醒的自觉。
规范司法行为,思想是基础,理念是前提。
“思想认识问题不解决,专项整治工作就不可能取得成效。”何泽中指出,司法行为不规范被称作“顽症”,就因其反复性、顽固性,而根在思想、源在理念。查摆问题,思想认识首当其冲。
思想如何统一,认识何以提高,理念怎样深植?在动员部署、学习研讨阶段,福建省检察机关通过规范司法行为大家谈,以剖析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件为镜,结合身边事、手中案,对照规范要求查理念、查作风、查程序、查纪律,边查边改,对问题发现一个,消灭一个,再举一反三。
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一年,时间不短,大家也在深思:如何走出活动过后一些老问题反弹的怪圈?对此,7月16日,何泽中向该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时表示,规范司法行为是对司法办案最基本的要求,是检察工作永恒的主题,要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战略任务长抓不懈。
专项整治工作既要打好“歼灭战”,更要在检察人员内心打下“知规而守、知止而定”的思想烙印,打好“持久战”。这种理念,自上而下,在福建省各级检察长形成共识,见诸行动。龙岩市检察院检察长罗辉说,专项整治工作是集中整治“顽症”的契机,眼下见实效,还要见长效,规范司法行为永远都在路上。
盯得紧——不放松不懈怠,不回避不掩饰
专项整治,关键在落实。
按照最高检总体部署,福建出实招:查摆以问题为导向,载体以“四查四看”和“百案析查”为抓手,层层推动,步步迈进,不空不偏不虚。
动员部署大会后,福建省检察院即出台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提出整改目标,细化具体措施,每项工作要求与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一对应,列出完成时间表。同时,该院每一个领导联系一个基层院,直接掌握查摆和整改情况;机关内设处室系统梳理本条线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负责人沉到工作一线,按片区挂点督导。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以上率下、条块贯穿、部门互动的态势。
拿“百案析查”为例,福鼎市检察院作为示范院,自我加压,从精选不规范典型案例破题,聚焦问题查全查透,剖析整改求真求实。在福清市检察院,前8个月查办的41人贪贿案,有26人系主动投案自首。即便如此,从投案自首者迈入办案工作区的那一步起,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即刻启用。“每个对象都有安全预案,宁可用不上,也不能不严加防范。”安全办案这根弦,反贪干警不敢有丝毫松弛。
专项整治,就是让不规范的整改,规范的坚持,严守办案规则,严肃办案纪律。漳州市检察机关在“四查四看”中,列出142个问题清单,11个基层院全面评查,提出整改措施近500条。今年1月至8月,该市两级院对不捕、不诉类案件开展督察回访148次。一经发现问题,就要刨根问底,倒查责任。
抓得细——抓小抓细抓常,到案到事到人
祸固多藏于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
所谓成败系于细节。就司法办案而言,一个程序上的瑕疵,都可能对案件造成致命的影响。“大处着眼抓关键,小处入手抓细节”,成为福建省检察机关从严规范司法行为的有效手段。
前不久,永泰县检察院将5份“最差法律文书”晒在一楼大厅最醒目的检务公开栏上。其中的一份,“密密麻麻的四行文字,竟然没有一个标点符号,看后让人如坠云山雾罩中。”该院检察长陈平说,“这些问题都可能引来公众对公正司法的质疑,事关检察机关形象,不是小事。”该院决定从9月起,以每季度发布“最差法律文书”为常态,直至每一份文书都达标规范。
职务犯罪侦查是规范司法行为的重点。武平县检察院将初查、侦查、后勤保障、办案安全4个方面98项易疏忽的办案流程和易遗漏的法律文书,按照办案时间顺序和程序制成对照表,办案干警人手一份,对照检查,确保每个环节、每份文书规范化。
办好案件,成于规范。而规范到岗、到案、到人,才会落地生根。
晋江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人均年办案180多件,今年以来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66件2243人,追捕18人,不捕435人。案再多,时间再紧,任务再重,也坚持每案每人必“讯”这一条,办案干警从未忘却、从不遗漏。“规范司法,严防错案,就是从把好每一道关口、审好每一个事实证据做起。”这是他们的司法理念:“是规矩,就得坚守。这个底线,不可破。”
“规范司法行为落小落细,抓常抓长,到岗到案到人,让思想、行为、履职尽在规范中,一个单位就有形象,整个系统就有公信。”何泽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