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讼医疗区”的集美探索

14.12.2016  17:44
  医患纠纷,一直以来都是患者、医院乃至社会难以解开的心结。这一难题要如何破解?近年来,集美区先后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其中,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创建全国首个“无讼医疗区”,积极打造并不断完善、升级“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联合调处机制,妥善化解医患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调解,是指通过医患调解、保险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法院调解,多途径、多渠道解决医患纠纷问题。“通过建立‘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联合调处工作机制,有利于实现行政资源、司法资源及其他行业资源的有机整合,充分发挥各种资源各自的优势,将公正性、权威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实现对医患纠纷的最佳处理效果。”集美法院院长温文华说。

  集美辖区内医疗机构众多,现有各级医疗机构180余家。为进一步扩大“五位一体”的适用范围以及效果,也为更好地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今年8月起,集美法院将“五位一体”医疗纠纷化解机制推广到集美全区,通过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整合和医患纠纷的统一化解,最终实现“小纠纷不出医院、大纠纷不出法庭”。

  11月28日,厦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伟华率队到杏林法庭考评督导纠纷矛盾多元解决机制运行情况,在听取了杏林法庭通过“五位一体”模式多渠道解决医患纠纷工作情况的汇报后,充分肯定了集美法院对医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探索,并希望集美法院继续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的关口前移,做好纠纷化解机制的创新尝试,做好纠纷化解工作的宣传推广,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大局的稳定。

  创新机制为医患关系减压

  “医患关系的妥善处理,由‘抵触、对抗’转为‘冷静、和谐’,不仅可以减少对社会和谐的负面影响,也有助于释放医务人员的精神压力。”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医务科科长杨世昇告诉记者,医务人员在治疗中减少戒备心,才能更专注地投入救助,“毕竟大多数患者及家属还是讲道理的,如果通过合法途径合理解决问题,就避免了双方在时间精力上的耗费,也大大减少了纠纷处理的‘后遗症’。

  医患双方对于机制建立的诉求,在集美区得到了实现。

  2011年11月,集美法院杏林法庭创建全国首个“无讼医疗区”,由杏林法庭在杏林分院设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室,派驻社区法官定期到医院开展诉前调解、法律宣传、巡回办案、司法确认等纠纷化解工作,创新工作全面铺开。

  2014年5月,在对“无讼医疗区”试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的基础上,杏林法庭对该项工作进行转型升级,联合杏林街道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财产保险厦门分公司等八家单位构建“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即通过医患调解、保险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法院调解等多种形式,力图多途径、多渠道解决医患纠纷问题。

  今年8月起,集美法院又进一步将“五位一体”医疗纠纷化解机制推广到集美全区,按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由厦门市集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研究制订了《关于“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联调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医患纠纷调处机制,统一处理医患纠纷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医患纠纷案件集中由杏林法庭管辖,以推进审判的专门化。

  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

  2015年5月,患者小陈(化名)到杏林分院接受手术,不料术后大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情绪异常激动,聚集在医院,不愿意接受第三方调解及尸检、医疗事故鉴定。杏林法庭法官林达在得知该纠纷后,立即启动“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机制,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开展心理疏导,耐心听取诉求,平复家属的情绪,避免医患矛盾升级、激化。

  在死者家属情绪稳定后,林达马上组织医院与家属面对面协商,引导其依法合理地表达诉求。同时,他又协调保险公司帮助分析责任比例、估算赔偿金额及保险理赔金额,督促提高赔付效率,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次性赔偿100万元的调解协议。

  充分发挥联调单位的作用,让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离不开杏林法庭着力打造的“四快”化解纠纷机制。

  所谓“四快”,一是快速介入机制。发生医患纠纷后,医院第一时间联系平台工作人员,由平台工作人员对纠纷进行诉前登记,相关调解工作人员及时介入,开展心理疏导,引导患者家属理性表达诉求,防止矛盾升级;二是快速联动机制。整合优势资源,保证稳控、调解、法律援助、保险赔偿、法律服务等各环节无缝衔接,提前化解医患纠纷;三是快速调解机制。调解人员结合医院的治疗行为,分析纠纷症结,协调医患双方诉求,告知法律责任及诉讼风险,引导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平息矛盾;四是快速跟踪机制。对调解成功的医患纠纷,及时敦促双方履行义务,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对其中重大医患纠纷定期跟踪回访,避免扩大医疗纠纷,造成其他不良影响。

  “四快”机制的打造,多途径、多渠道解决医患纠纷也让所涉及的部门及单位有了更加便捷的“绿色通道”。

  “联调机制建成对于保险公司认定案件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及赔偿金额等关键理赔环节起到了明示作用,从而使保险公司更为快速地处理保险赔偿。”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战略客户部经理洪秋红说。

  调解先行和谐为要

  据集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文福介绍,中心每年接到的关于医疗纠纷方面法律咨询的案例约20件,占法律援助案例比重约百分之五,近年来更是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在刘文福看来,创新联调机制意义非凡,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不仅使医患纠纷及时处理,也使患者在最短的时间得到赔偿,避免了矛盾升级,维护了社会稳定。

  今年6月,来厦务工人员阿强生病至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杏林分院治疗,后因用药问题与医院产生纠纷,并要求医院赔偿,由于双方要求差距较大,一时无法自行和解。阿强在网上了解到集美法院有“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调解机制,于是通过网上公布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杏林法庭的法官。此案标的虽小,却同样受到法官的重视。韩德坤副庭长在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赶到医院,现场为双方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医院赔偿阿强800元,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数据显示,自2011年以来,杏林分院共发生55起医患纠纷,其中,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31起,由司法所人民调解员调解3起,由医调委调解2起,由法庭诉前调解19起。在法庭诉前调解中,经医患双方申请司法确认3件,由法庭出具调解书16起。杏林分院没有一起医患纠纷经法庭判决解决,没有一起涉及医疗纠纷的信访事件发生,没有一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五位一体”医患纠纷化解机制成效显著。

  “我们戏称,自从有了‘五位一体’医患调解机制,杏林分院的医患纠纷就变成‘三无产品’,即无判决、无执行、无信访。”集美法院杏林法庭副庭长笑着对记者说。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