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廉洁纪律 从索要打牌钱到收受巨额钱物

12.11.2015  20:42
娄彩敏收受的各种手表

   2 无视廉洁纪律,从索要打牌钱到收受巨额钱物

  他经常与商人在一起打牌,即使身上带钱也说没带,再以“”为名向商人要钱,输赢通吃;用“先退后收,退大收小”的方式收受财物;直接翻女商人的包拿钱

  娄彩敏爱钱,正如他在忏悔书里写的,“在自己违纪违法实施各种手段大肆进行敛财过程中,处处体现出‘金钱’的味道。

  娄彩敏经常与商人在一起打牌,即使身上带钱也谎称没带,再以“”为名向商人要钱,“输赢通吃”;他借出国考察、儿子出国读书和节日回山东老家等时机,收受财物;在与一些“关系较好”的年轻女商人交往中,经常借口自己最近“没零花钱了”而向这些女商人索要钱款。

  有一次他要出国考察,和他“关系较好”的周姓女商人正好来到他的办公室,他主动过去打开她的包翻看,并说:“你那有没有美元?我要出国,没钱用了。”对方回答说:“没带。”他没有放弃,依然不依不饶:“下次记得带来。

  本以为此事就这样过去了,然而事情并未到此结束。

  等到下次周某再过来时,他旧事重提:“美元带来没?”与此同时,双手已翻开周某的包,一看有美元,数也不数,随便抓起一把说:“这些钱哥用了。

  这让娄彩敏的丑恶嘴脸暴露无遗。一个党员的党性何在,一个领导干部的尊严何在?

  更让人嗤之以鼻的是,他还常常向那些依附在他身边的女人们要钱花,三百五百也不嫌少。

  他有时很“关心”下属。曾经有一名基层的干警借调在南平市检察院,娄彩敏在电梯里遇到他,就暗示这名干警有调到市检察院的机会。后来,这名干警主动奉上10万元。此后,他又以调动困难为由,把干警的钱退了回去,可是这个干警拿到的钱,并不是送出的10万元,而是缩了水的7万元。

  他懂得“先退后收”。地产商吴某首次送娄彩敏40万港币时,娄退掉了,但事后吴某又先后两次各送一万美金时,娄又收下了。正如娄彩敏在忏悔书中写的:“这种当事人办事时送钱退款,事后感谢又予以收下,目的就是想把这种明显的行受贿关系自然化、情理化。

  除此之外,他还是一个“理财好手”。娄彩敏在商人林某、黄某等人处放贷,有的投入30万元,年利息20万元;有的投入100万元,年利息48万元;有的投入60万元,年利息30万元至40万元,这些高息的回报,“实质上是以借款的方式,获取权钱交易的好处,实质上也是一种受贿行为。

  某企业老板为和娄彩敏搞好关系,以资金紧张为由,向他借了100万元,约定支付高额利息。过了一段时间,该老板觉得也没啥事情要找到他,就主动提出还款,并很委婉地说:谢谢您的大力帮助,在您的支持下,我的企业现在经营得很好,现在资金充足,我借您的钱可以还给您了。娄彩敏则装糊涂:“我不缺钱,你先用着吧。”其实,他早已打好了算盘,企图继续收取高额利息。

  正如他在忏悔书中所写:“有着‘懂’法的身份,自认为水平‘高’人一等,规避法律。”而有的时候,他连这种“遮羞布”也不要,直接收钱。

  经查,娄彩敏的受贿数额达430余万元,单笔最大受贿70万元;其中,约80%的受贿行为涉及司法案件处理。

  心不廉则无所不取,心无防则无所不为。

  娄彩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又是市检察院的一把手,本应该带头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不越法律的红线,不辜负组织和群众的信任。而他却公权私用,一心谋财,早已把自己的身份和责任抛之脑后,看不到一点对纪律的敬畏。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