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提供担保 被列失信名单

30.06.2016  01:20
  闽清男子郑某五年前轻易为他人担保贷款,结果被闽清法院判决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结果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连自己的终身大事都耽误了。

  近日,郑某找到五年前判决其承担担保责任案件的主审法官,委屈地诉说因为自己当年不懂法,误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因无力偿还债务,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为此相亲多次被拒。

  原来,五年前郑某是某公司出纳,轻信老板能够快速还款的承诺,而帮公司作担保向银行贷款146万元。后因公司经营不善,未能及时清偿贷款被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郑某作为担保人负连带清偿债务责任。

  判决生效后,公司无力清偿债务,当年向他作出承诺的老板也一走了之,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判决生效并执行后,郑某根本无能力清偿百余万的银行贷款,被法院列入了失信黑名单。

  如今,郑某已到了结婚的年龄,虽然经过多次相亲,女方对郑某的第一印象也不错,但是当得知郑某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女方纷纷婉拒。连媒人都表示如果郑某不解决失信黑名单的问题,都不敢继续给他介绍对象了。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王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