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购物商品”在福州关区通关

28.10.2015  11:18

22日,一票由三明市外贸发展有限公司申报出口至日本的货物在马尾海关顺利通关,该批货物是按“旅游购物商品”申报出口,这标志着“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模式在福州口岸正式落地实施。


据介绍,之前,旅游购物的商品只能参照普通出口货物申报出口,逐项申报非常繁琐。为支持和促进旅游购物商品出口,福州海关出台“旅游购物商品”货运出口监管操作规程,支持在江阴集装箱码头拼箱仓库、青州集装箱码头拼箱仓库、三明陆地港拼箱仓库等3个海关监管场所开展“旅游购物商品”出口业务。今后,“旅游购物商品”出口将不申请出口退税和外汇核销,采用集装箱装运出口;对每票报关单所列品种在10种以上且总价值在5万美元以下的,还可实行简化归类,即允许将商品归整为几大项商品申报,这将极大提高通关效率,减少企业物流成本。

作者:沈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