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情况不乐观 景区安全风险评估谁来做?

25.08.2014  13:51

  不少省份景区都没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东快记者陈雪芳陈锦娜 林良划见习记者王一文/图

  8月9日,一场兴高采烈的游玩,却因为一次没能做出任何提前反应的山洪,5条人命一下子没了。福州皇帝洞景区运营方日前发布公告称,因为事件影响太大,将对公司的股权整体进行转让,景区也在本应是旅游旺季的时段里陷入了无期限的停业中。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日前接受东南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更多景区能敲响安全警钟。

  事实上,早在2013年10月1日,首部《旅游法》出台,其中明文规定“旅游经营者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时至今日,《旅游法》出台已快满一年,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国内不少省份景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仍迟迟未展开。

  游客在景区内的安全,在法律层面上将如何加强保障?

  东南快报记者就此访问了曾参与《旅游法》起草与初稿论证工作的华侨大学旅游学院副院长谢朝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对旅游法和山地景区有一定研究的旅游系副教授李志强。

  旅游局的功能就是给景区评级

  “我们都是按照旅游部门的要求来做的,都是符合规定的。”时过半个月,皇帝洞景区法定代表人在谈及皇帝洞事故时,一再强调山洪突袭是天灾,善后事宜已经处理完毕。至于景区经营方对旅游安全风险评估是否有所了解,对方则表示“应该问旅游部门”。

  然而,记者从福州市旅游局了解到,该局对旅游景区的管理工作,只是负责A级景区的复核、评定。

  东南快报记者查阅“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了解到,皇帝洞景区所属的3A级景区评级标准大致有交通、安全、游览、卫生等方面。其中安全方面包括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建立紧急救援机制三项内容。但对于景区安全是否包括安全评估,该工作人员表示评级是以景区总分为依据。

  福州市旅游局相关人士介绍,通常情况下,景区涉及属地、交通等因素,都有自己的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级别各不相同,决定了管理部门也不相同。“比如青云山风景区管委会,比所属辖区永泰县旅游局还高半级,因此县旅游局根本无法对其进行管理。”该人士称,以此为例子,很大程度上,旅游景区的管理机制以属地管理为主。

  “由于景区主要管理机构的设定,如森林公园属于林业部门,地质景区又属于地质部门,眼下旅游局的作用只是对新开发的景区进行相应认可。”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副教授李志强认为,旅游局对景区的认可没有相应的标准,因此,旅游局基本起不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