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旅游局四举措推进2015年依法治旅工作

01.07.2015  11:16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意见》,提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能力,全面提升依法治旅水平,着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厦门市旅游局制定了2015年依法治旅工作要点,将通过以下四个方面具体做好今年的旅游法治工作。

一是科学立法。加快立法进程,创新立法方式。根据市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要求,加快推进《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引入专家学者参与立法,发挥其专业技术精、理论水平强的作用,为立法起草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和专业保障。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深入开展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着力通过立法解决关键问题,争取年内完成《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送审稿。同时,针对如何鼓励和规范我市家庭旅馆(民宿)业发展开展调研,指导各区制定本辖区内家庭旅馆(民宿)业的管理办法。 二是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按照“谁行使、谁清理”原则,根据《旅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的行政职权配置,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正在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落实重大事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局领导集体审议作为旅游业发展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三是公正执法。加强对旅游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进一步落实《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完善行政执法文书和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具体执法要求和期限,保障执法程序公正。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及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非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四是宣传培训。做好旅游系统年度普法和依法治旅工作。加强对各类旅游企事业单位法制培训,重点培训《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进一步提高旅游企业经营人员依法经营、依法服务、依法维权的意识,提高旅游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供稿:厦门市旅游局资源规划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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