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旅游局加强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7.12.2015  10:57
今年来,漳州市旅游局重视法治教育及培训,建立起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专门学习法律知识,并根据行业特色,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县级旅游部门、旅游企业,认真开展法治教育及培训, 一是建立学法制度。建立起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专门学习法律知识,11月6日下午,林菁局长主持召开市旅游局2015年第10次局务会议。会议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精神和《旅游法》,带动全局机关工作人员主动学法,在全局形成学法、懂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9月18日,漳州市旅游局召开全市学习《旅游法》暨贯彻《安全生产法》、旅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五落实五到位”责任体系创建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政人员、市直旅游企业及部分重点旅游企业负责人共计70余人参与会议。漳州市旅游局邀请了市安监局副调研员方耀辉出席会议,并对如何做好宣贯《安全生产法》及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林菁局长要求各县(市、区)旅游行政部门、旅游企业要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学习《旅游法》、《安全法》,强化安全意识、依法行政意识,重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责任体系创建,强化专项检查、隐患排查、应急演练;要求各县(市、区)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执法、协同合作,确保全年全市旅游市场平安、有序、繁荣。三是提升法治意识、水平。在导游员年审培训中专门安排《旅游法》专题培训2讲,提高旅游系统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水平。组织局机关4名干部参加了福建省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并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旅游系统从业人员参加温泉旅游企业星级评定、旅游景区检查员、星级饭店检查员、旅行社服务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检查员、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口试考评员和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检察员培训。 通过今年一系列法治教育及培训,提高了全局机关干部法治意识及执法能力,提升了全市旅游行业队伍执政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漳州市旅游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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