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出新规 旅游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分四个级别
22.09.2014 11:04
本文来源: 城市吧
9月22日讯 记者昨日获悉,市旅游局新出台了《福州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该应急预案是我市在2012年2月出台的应急预案基础上修订的。新应急预案中,旅游突发事件在原有的五类事件基础上,新增了旅游重大活动危机事件。
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将旅游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旅游重大活动危机事件、其他事件六类。
新应急预案对旅游突发事件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进行规定。其中,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发事件造成旅游团队人员一次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含中毒死亡,含本数),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严重食物中毒(住院救治)的;或旅游团队人员滞留人数在1000人以上,旅游团队人员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旅游突发事件。
新应急预案将旅游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分为四个级别(四级Ⅳ、三级Ⅲ、二级Ⅱ和一级Ⅰ),一级为最高级别,分别用蓝色(提供相关信息)、黄色(提示注意事项)、橙色(劝告不要前往)和红色(警告不要前往)标示,并要求在公共媒体进行提示发布。
(福州日报记者 祁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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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9.2014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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