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逼出旅游文明新气象

07.08.2020  20:22

  7月26日下午,南京玄武湖景区一株并蒂莲被游客擅自采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此,昨日上午,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成立了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组,决定将该游客擅自采摘并蒂莲的行为纳入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两年。这也是《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自2019年实施以来,被记录在案的首例不文明行为。(8月5日《扬子晚报》)

  从这位游客采摘的花草看,并非是一般的花草,而是荷花中的珍品,不但很是稀有,其生成机率是十万分之一,而且还被人们视为吉祥、喜庆的征兆。如此,如果不遭受惩戒,也实在让人无法理解了。

  同时,采取这样的惩戒,也是有据可依。2019年4月11日起实施的《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指出: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对象为“旅游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其中,旅游者的旅游不文明行为包括:扰乱航空器、车船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参与赌博、色情、涉毒等活动;不顾劝阻、警示从事危及自身以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活动;破坏生态环境,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违反旅游场所和公共文化场所秩序管理的相关规定;违反旅游、交通、边防等部门的管理规定;辱骂、殴打旅游工作人员;不遵守或不配合特殊勤务期间管制措施、各项安全规定;滥用权利、寻衅滋事等严重扰乱旅游秩序的其他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旅游者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最高为5年,并将由南京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信用南京”等网站同时公布。对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旅游者,旅游景区、旅行社可以拒绝提供服务,公安、航空、铁路、机场安检等相关部门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采取一定的警示约束措施。可见,无论游客是无心为之,还是故意为之,付出的代价都是一样的沉重,相信一定会让游客“长记性”。

  而这样的惩戒机制,更具有借鉴意义。近年来,各地虽然把一些随手采摘花草的行为定性为不文明行为了,也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但并没像南京这样制定惩戒机制,对采摘行为进行严厉惩戒。尤其是在具体执行时,还往往只是采取简单的“一罚了之”,或者简单的批评教育了事,导致监管流于形式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助长了一些劣根陋习。现实中,就不乏一些游客,因为见识不到足以有震慑效果的惩戒机制,明知道随意采摘是不文明行为,甚至是不道德的行为,但却容易忘乎所以,或者根本就满不在乎。

  这些意义上说,如今南京此举无疑让人眼前一亮,颇值得各地借鉴效仿。也只有让旅游不文明行为都被记录在案,才能倒逼出旅游文明新气象。(泉州市文明办 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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