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第一单在平潭诞生

04.01.2016  18:01

  福建日报讯(通讯员 林霞 记者 王凤山)1日起,我省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2日,来自台湾的陈逢武带着在平潭购买的伴手礼,来到平潭海峡高速客运码头顺利办理了离境退税,成为平潭离境退税政策的首个受益者。这笔退税业务的完成,标志着离境退税政策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落地,这也是我省离境退税政策启动以来的第一单业务。

  该政策的出台,令陈逢武着实感受到优惠。这批伴手礼,是他此前在平潭超市购买的巧克力,价值614.80元,在离境退税点领到55.33元的退税款。“这只是开始,往返岚台我常带伴手礼。若是买个五六千元,享受到的退税额相当于一张船票的费用。”他表示,这个政策对台胞吸引力相当大。

  据悉,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可向商店申请取得《离境退税申请单》,届时凭借购物发票、台胞证、购物商品实物以及退税单申请,符合条件,经平潭海关盖核验章后,就可凭退税单去退税点申请退税,以现金或刷卡形式返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