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施工整治下月启动 拆楼至少配两台喷雾机

29.05.2015  21:29

  福州新闻网5月2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张秀冰) 福州“最严”施工扬尘整治将持续到年底。继本月中旬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多个检查组对施工扬尘进行拉网式检查之后,昨日,市建委公布了新一轮的整治方案——《福州市建筑施工扬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准备从今年6月至12月在全市开展系统性的建筑施工扬尘集中整治工作。

  拆除二层以上房屋

  至少配两台喷雾机

  新的整治方案明确,拆除工程实行报备制度,今年5月1日后承接的二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拆除工程,发包单位应在施工15日前向市建委报备。

  拆除二层以上房屋时,应按房屋实际高度进行防尘围护,临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区的一侧应当设置双层密目网及防尘网,避免粉尘、废弃物飘散;拆除现场配备不少于两台风送式喷雾机,持续交叉喷雾降尘,有条件的项目可以向市环保局租借雾炮车降尘;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遮挡。拆除工程施工完毕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土地权属单位应当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方案还提出了设置洗车台、沉淀池,遮盖堆放建筑材料等具体规定,规范市政、地铁、市政维护等工程的防尘措施。

   土方裸置超3个月

  要进行绿化

  本次整治的范围为福州市五城区所有施工工地,包括房建建筑、市政道路、地铁施工、房屋拆除、市政维护等工程。

  方案规定所有房建、市政、地铁工程,都要制定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房建工程方面,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0米的封闭围挡。裸置3个月以上的土方,应当采取草籽播种、草坪种植等临时绿化措施;裸置3个月以下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压实、洒水等压尘措施。

  施工现场进行基坑开挖、砂浆搅拌以及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应当配备风送式喷雾机持续喷雾降尘。

  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在围挡、基坑四周,以及钢管脚手架外侧分段配置微灌喷雾系统。

  施工扬尘整治

  将持续到年底

  新一轮扬尘整治从6月1日开始一直持续至12月底,分为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10日)、督促检查阶段(6月1日至8月30日)、持续巩固阶段(9月1日至12月31日)3个阶段。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强调,监理(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各区建设局要建立施工扬尘监管责任人制度,明确各区域负责人及巡查督导人员。

  另悉,市建委质安处及市安全站组成督查组,将不定期开展施工扬尘专项督查,检查频次每周不少于2次,一旦发现工地扬尘问题,将对施工单位处以2万元罚款。

  对逾期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督查组将责令项目停工改正,约谈企业的法人代表;对屡教不改的企业及项目,将在媒体上曝光,同时将企业列入扬尘污染“黑名单曝光台”,直至清出福州建筑市场。

  市建委还对外公布了施工扬尘举报电话83307271(工作时间)、83354289(非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