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方案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30.10.2016  23:05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制定的《关于福州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联动反应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

  《方案》指出,要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为基础,将救助保护对象延伸至困境未成年人,包括因监护人服刑、吸毒、重病重残等原因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害的未成年人,缺乏有效关爱的留守流动未成年人,因家庭贫困难以顺利成长的未成年人,以及自身遭遇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

  《方案》要求,依托、整合现有资源,设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热线并与12345市长热线联网,及时受理公众举报信息;建立多渠道发现机制,强化教师、医生、社区工作者等群体及亲友的发现报告义务,建立民政、公安、教育、医疗、司法、法院、检察院、妇联等部门信息通报制度;健全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分类帮扶机制,建立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对象认定审核帮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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