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方案公布:国税地税不合并 前台便民后台算账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国税局、地税局,对于大多数工薪阶层来说,除了遇着买房买车这种大事儿,似乎一辈子也去不了几回。但对于企业而言,却是财务部门每个月都要往返多次的熟门熟路。办理分属国税、地税的不同税收业务,要跑两个税务局,已经是常态。
然而,随着《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站在一个办税窗口前,办妥所有种类的纳税事项将成为现实。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国地税将彻底合并了呢?
王阿姨是一家大型国企的退休会计,说起自己打了一辈子交道的税务局,一个个税种了如指掌。当记者问她,如果以后所有的税种都能在一个窗口办了呢?阿姨感慨:哟,那可太方便了。
我国现行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建立于1994年,与当时的分税制改革相同步,为建立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坦言,现行征管体制的确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职责不够清晰,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规范,组织不够科学。这些问题纳税人以及社会的有关方面提出了不少意见。我们搞改革,就是要解决这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解决纳税人的“痛点”
那么,深化改革之后,国地税征管体制将会是什么样呢?纳税人最直观的感受,简单说来就是可以做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饶立新说,今后国地税信息化充分保障的前提下,一个窗口就可以。在信息化暂时没做到时,就是进去以后有两个柜台,一个是国税一个是地税。现在我们在自贸区就已经实现了一个窗口办两家事,今后要把自贸区的先进做法复制到全国。初步预计在明年底全部实现。
除了国税局地税局来回跑,以往办税流程、执法标准的不统一,也让纳税人没少费脑筋。对此王军表示,在深化合作过程中,将首先统一税务部门内部的各项流程和标准。一些地方在税收服务的过程中,甲地和乙地差别很大,国税和地税的差别也不小,将制定一系列的办法,使服务一个规范,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个标准
之所以能够实现国地税机构的前台打通,是有赖于信息化技术的深度使用。比如一个纳税人同时提交了分属国税和地税的好几个不同事项,一个窗口受理后,信息在后台自动分开。而这样的信息通畅不仅是在国地税间,还将跨越地理辖区的界限。根据《方案》要求,2016年涉税事项要实现同城通办,2017年要基本实现跨区域经营企业的全国通办。
王军说,2017年对跨区域的企业就要实现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便利交税,虽然交税的地点改变了,但是税收的归属不会变。把账在后台算,前台尽可能方便大家。
涉税信息在国地税之间、不同地方之间流动起来,给纳税人带来的方便不言自明。而与此同时,对于跨区域企业,尤其是大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也将更加全面。 根据《方案》,对于跨区域、跨国经营的大企业,今后虽然该交给谁的税还照旧交给谁,但税收风险的分析,将由以往的所在市县做,提升至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集中进行。
王军强调,要有差别化,要区分他们对税法的遵从是好还是坏。用行话就是要进行“风险防控”。对于高风险的企业,执行税法执行得不好就有很多毛病和问题,就要加大管理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税法遵从度高的企业,就要给予绿色通道。
那也许你会问,既然前台都合一块儿了,信息也相互沟通了,为什么不干脆直接整体合并了呢?事实上,社会上对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也曾有过数度传闻,如今《方案》明确,改革不是合并而是合作。
王军说,《方案》给予了很明确的回答,就是要在国税地税征管机构各自的优势的基础上,来进行一系列改革,国地税不是合并而是合作。为什么这么考虑呢?国税地税机构分设,是应分税制财税体制改革而生的。分税制财税体制改革还要继续下去,那么国税地税机构分设也应该与之相配套。
也就是说,前台的“合”,是为了方便纳税人,而后台的“分”则是与财税体制相适应。目前,随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及税收法治化的不断推进,征管职责的划分也将与财税体制改革动态调整。对此《方案》明确了其中的原则,那就是中央税由国税部门征收,地方税由地税部门征收,共享税种的征管职责根据税种属性和方便征管的原则确定。
这么说,对于国地税合并的问题我们就清楚明了了,但可能你要问了,我不开公司、也不创业,就是工薪族一个,这个改革是不是就和我没关系了呢?还真不是。
说到与财税体制改革的相适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而所谓直接税,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根据私人所得和财产的多少决定负担水平,简单说来就是富人多缴税。那么,《方案》中有没有与之相对应的内容呢?答案是当然有。方案明确,要建立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这是什么意思呢?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青就用直接税中的大家最熟悉的一种——个人所得税举了一个例子。
比如说,分类所得税比如工资,主要是代扣代缴;如果实行综合分类相结合,就还要自己每年把各种收入加总报税,这叫代扣代缴与个人申报相结合。这样征管方式就发生变化了,税务机关就需要有一个技术支撑。这个技术支撑就是它要知道每个人的收入有多少,一个自然人,他可能在北京有收入,在上海也有收入,甚至国外也有收入,所以这个技术支撑就很有必要了。
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则进一步解释,收入只有工资的工薪阶层们每月正常扣税,但有些高收入人群并不按月拿工资,没人给他代扣代缴;各种资产增值、境内外投资收益等收入五花八门,却往往成为税收贡献社会的漏网之鱼。
现在的个人所得税征税的主体主要还是是工薪阶层。高收入群体由于纳税平台、纳税识别号等还没建立,往往逃税的比较多。现在要建立一个自然人的税收管理体系,纳税人的信息、第三方信息、纳税识别号形成了一个网络,尤其是大数据时代,逃税就很难了。不是说对于中低收入者不建立,但重点是对高收入者群体。
此外,《方案》还首次明确了,将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统一征收。刘剑文表示,这与当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相适应,将提高行政效率、遏制乱收费现象。
地税部门长期建立了征管体制、征管队伍,有一套完整的机制,由他们来征收是比较适应的。特别是非税收入的法制化,所有的非税收入纳入,就是要该取消的取消,该规范的规范。(记者刘祎辰)
(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