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台方再收紧陆资赴台法规 陆企干部感叹

18.06.2014  18:33

  中新网6月18日电 据台湾《旺报》报道,台湾方面收紧了陆资赴台投资法规。台经济部门16日预告修正“大陆地区营利事业在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许可办法”,规定大陆公司在台设立办事处,不得涉“国安”、军方投资,同时必须每会计年度提出“工作报告书”及经费预决算,违者可撤销许可。有投资银行主管表示,尽管办事处不涉营利,但如此“全都露”,对进行商业活动有不利影响。

  据报道,台经济部门16日低调公布修正草案,这是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自去年6月签署引发岛内部分人的争议以来,对陆资赴台投资法规第2次紧缩。

  大陆籍企业干部办签费时 5天变1月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陆企在台设办事处的审查门槛升级,陆企在台常驻干部,赴台签注也全面从严,由原本仅需经“移民署”及经济部门,今年初开始需送各部门汇整意见,这也让过去赴台签注只需5天,现在至少动辄1个月。

  据报道,有大陆商人称,自服贸争议发生后,台湾对陆资审查是越来越严,陆干赴台不易,对台投资也好似要过关斩将。报道说,令陆商郁闷的是,连只是用来接洽业务的商业办事处也要严管。

  法律人士也感不可思议

  据报道,有投行法律主管对台当局法规紧缩至此,也表示不可思议。投行主管说,办事处不涉营利,多半只处理联络、报价、签约等事宜,但这些项目本身就涉及许多应受保护的商业秘密,跨境公司不可能让这些信息暴露。但主管部门公告修正法规,要求陆企揭露“工作报告书”,等于是把在台商业活动一览无遗。

  据报道,本次修正草案还新增大陆营利事业在台申设办事处门槛,包括必须在陆设立3年以上、最低实收资本额600万台币以上,同时营业项目至少必须有1项符合陆资投资正面表列。此外,若影响“国安”、金融稳定、军方投资或具军事目的等,设分公司与办事处皆不予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