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俊金被错抓错判 获国家赔偿23.6万元

16.06.2014  17:41

  漳州新闻网讯(方章雄)云霄县莆美镇阳下村村民方俊金被江西永修县司法机关错抓错判案件终于尘埃落定。经过协商,江西方面为方俊金申请了23.6万元的国家赔偿,并于6月13日登门赔礼道歉。

  从未出过福建,却因自己的一枚指纹出现在失窃案现场,方俊金被江西省永修县公安局民警跨省逮捕,被起诉后判刑,但最终因证据不足,检察院撤回起诉。方俊金于3月18日回到离开341天的家乡云霄(案情详见本版3月20日、3月31日的报道)。6月13日,在江西省永修县政法委的牵头下,永修县法院工作人员一行3人,按照云霄的习俗,买了“四色”(红烛、礼炮、“顺合礼”和糖果),专程前往方俊金家中赔礼道歉。他们握着方俊金老母亲的手连连说:“老人家,对不起!”迟来的道歉,让方俊金的老母亲当场痛哭失声。笔者从方俊金的辩护律师林志强获悉,按照协议,赔偿款将于7月15日前一次性到位。